市规划资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规划资源领域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1-10 11:59:54 admin 2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委人才办〔2023〕3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规划资源领域人才申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一)选拔对象

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规划资源领域人才选拔主要评选培养在落实自然资源“两统一”,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领域取得创新成果和作出突出业绩的人才,具体选拔对象包括两类:

1.规划资源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规划资源相关专业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或在管理工作中有重大创新,能够体现行业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规划资源青年人才:主要是指在规划资源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或技术操作能力,在相关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选拔数量

本次共选拔12人,其中规划资源拔尖人才4人,规划资源青年人才8人。

(三)选拔范围

1.选拔对象面向在沪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中从事规划资源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选拔方向包括: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测绘与地理信息、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地矿找矿等领域。

2.申报人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一个平台、一个领域申报。

3.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

(3)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4)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坚持科学精神,学风端正,潜心钻研,团结协作,勇于创新,长期扎根工作一线,服务发展需要。

 (二)规划资源拔尖人才

1.专业能力。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国际国内领先的学术研究水平,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创新能力。能够主持解决规划资源领域中的重大技术或改革问题,业绩突出,创新性研究成果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且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3.发展潜力。申报的支持项目以追求突破性进展为目标,围绕推进规划资源领域重要改革等开展创新研究,研究项目和成果处于国内外研究前沿。

4.示范引领效应。创新活动与本市规划资源发展需求和实际紧密结合,创新成果可在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规划资源青年人才

1.专业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掌握本行业的关键技术,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对行业科技发展有前瞻性、创新性思考。

2.创新能力。科研视野开阔、研究能力较强,在本行

业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中崭露头角,获得一定学术成就,

得到同行专家一致认可。

3.发展潜力。善于创新、敢于突破,有志于在规划资源相关行业领域潜心研究,具有较强创新思维和成长后劲。能面向科技前沿和行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研究,创新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4.示范引领效应。具有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在推进规划资源事业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提出推荐人选。

(二)专家推荐。申请人经1名及以上高峰人才、国家实验室主任,或2名及以上同专业领域在沪两院院士联名推荐的,符合基本条件,通过综合评价达到本行业领域申报人才平均水平的可直接进入终审环节,不占用用人单位或行业部门推荐名额。每名专家每年可推荐1名人才(包括所有东方英才计划各项目),若出现专家推荐多名人才情况,以手写推荐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三)社会团体推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个社会团体当年可举荐2人。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社会团体、专家、创新大赛推荐或自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由单位统一进行申报,每个单位每类人才最多申报不超过2人。

本次选拔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并纳入本市征信黑名单。

四、支持保障

入选人才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统一印制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入选证书,并给予人才奖励金、研究支持经费及相关配套服务支持,支持期3年。

五、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2024年1月26日前)

用人单位进入“上海国际人才网” (www.sh-italent.cn)—“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东方英才”进行单位注册登录,并为本单位拟申报者创建申报人账号,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后,由申报者个人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申报平台类型选择“综合平台—规划资源”,拔尖人才申报者选择“拔尖项目”,青年人才申报者选择“青年项目”),由单位审核无误后完成网上上报。历年已注册的单位,应对申报系统内的单位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保证信息准确。

(二)纸质材料报送。

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保存并打印申报人选的申报表,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具体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于2024年2月2日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干部学校(南丹东路25号4楼人才服务窗口)。

申报联系人:

陈老师  63193188-13063

苗老师  64696400(材料受理咨询)


图片关键词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doc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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