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评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评荐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本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973号]精神,受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结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实际情况,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评荐工作(以下简称“评荐工作”),并与国家奖项推荐相衔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荐范围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管理创新实践、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等。申报成果应是“多规合一”改革后,评审通知印发前完成并组织实施产生显著效益的项目。
1、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佳作奖。
2、对于在特定条件下,具有重大改革创新意义和实践代表性的项目成果,可增设特等奖。
3、获得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奖项目,根据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有关规定,择优由市规划资源局推荐报送参加全国评奖。
1、申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有关政府部门。
规划项目编制单位须持有国家或本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或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本次评荐工作本着开放和公平的态度,积极为各类主体搭建平台,除规划设计单位外,鼓励开发建设、投资、策划、运营等各类相关主体积极参与。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申报违法违规和违反“多规合一”改革要求的项目。涉密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脱密后再申报。违反上述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25年8月27日前完成的项目(法定规划类和规划实施类项目以批复时间为准;研究类项目和规划数字化项目以专家评审验收时间为准);申报的规划设计项目,应当体现对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相关规划的作用和意义,其中法定规划应附该项目的批复文件,研究类项目和规划数字化项目需有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及相关委托合同;其中规划实施类项目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
4、同一单位的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项,其中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5项;由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牵头单位申报数量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上限的5项,即20项、30项)。
5、每个申报项目主要编制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管理人员参与的不超过5人;由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或重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人,管理人员参与的不超过5人。
申报项目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要求注册规划师参与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的,排序前三分之一的主要完成人应至少有1名注册规划师,且主要完成人中的注册规划师数量不应低于2名。
6、申报项目在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由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各单位要对项目完成单位次序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并形成“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加盖公章)。
8、申报项目须附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价证明或项目最终评审的专家评审意见。
9、所有申报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或参加其他省部以上级别奖项评选的项目不予受理;已在其它评选活动中获奖项目不得申报;在历届优秀规划设计奖评选中落选项目不得再行申报;总成果申报时,其核心关键研究子成果应一起申报,不得另行申报。其他子成果如需单独申报时,需征得总成果承担单位及负责人书面同意,总成果申报时,应扣除单独申报的子成果。
10、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1、申报时间
此次评荐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0日。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16:00分
2、申报方式
在线申报+电子版(U盘形式)及纸质材料(具体见《申报材料要求》)
①在线申报链接:
https://f.wps.cn/g/p4xngf84/(请使用电脑填写)。
②电子版(U盘形式)及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上海市南丹东路25号1号楼316室
邮编:200030 传真:64276243
3、联系人
陈华峰13651877933 王甫华13501658910
电 话:64271866-608、802
附 件
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评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度上海市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申报表》.docx